REACH检测-SVHC191项检测报告模板(英文)
SVHC即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的缩写,是欧盟REACH法规规定的一类有害物质。SVHC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性(REACH法规第57条特性):(1)具有1类或2类致癌、致突变物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质;(2)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3)高持久性,高生物积累性的物质;(4)有证据表明有相同危害的物质,比如内分泌干扰物质。
根据法规1907/2006/EC(REACH法案)要求,检测截至2018年6月27日被列入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SVHC含量。https://www.echa.europa.eu/candidate-list-table- 191项高关注物质清单由ECHA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
国内需出口欧盟国家的相关产品需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做REACH检测相应项目的检测,检测报告模板涵盖如下内容:
(1)本报告所涉及的关于特定高关注物质的化学分析是根据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发布的下列文件,利用现有的分析技术完成的。
(A) http://echa.europa.eu/chem_data/authorisation_process/candidate_list_table_en.asp
(B) http://echa.europa.eu/consultations/authorisation/svhc/svhc_cons_en.asp
(C) http://echa.europa.eu/chem_data/reg_int_tables/reg_int_curr_int_en.asp#current_svhc
这些文件清单由欧洲化学品管理署评估, 将来可能会有变化。
(2)根据欧盟第1907/2006(EC)号法规,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如果物质符合第57条中的标准并根据第59条第一款被确定,物品的任何欧洲制造商或进口商应根据第7条第4款向欧盟化学品管理署进行通报:(a) 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吨/年/生产商或进口商;(b) 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超过0.1%的浓度。
(3)自2008年10月28日起,被确定且质量分数大于0.1%的候选清单中的物质的物品的所有供应商,应自收到申请的45天内向物品接受者提供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以保证该物品的使用安全。这些信息至少包括含有的候选清单中物质的名称
(4)如果样品中SVHC的测试结果超过报告限,建议客户进一步定量分析检测含有SVHC的组分并且得到SVHC物质的准确浓度。
GST量浩第三方检测机构提醒客户密切关注REACH检测-SVHC191项项目和报告模版更新,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规避风险。我们提供专业全面的REACH检测-SVHC191项检测服务和产品符合性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