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检测内容
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的REACH法规检测的背景:
REACH法规(EC)1907/2006由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于2006年12月18日发布并在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全称为:”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
适用产品:
REACH法规检测也是一部收录了大概40多个现有规范和指令,以一个更简单直观和更好的方法管理化学品进口到欧盟市场的系统。REACH法规适用于所有的化学物质,不仅包括在工厂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物质,也包含我们日常生活中清洁产品、油漆中的化学物质。以及纺织品、家具、电子产品中的化学物质。
限制/授权物质:
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视角来看,对于产品/商品供应链上的所有环节而言,REACH法规检测中最重要的部分主要是两个清单,即限制/禁止物质清单(REACH法规附录17)和授权物质候选清单(REACH法规附录14):
限制/禁止物质相对容易理解。它们的递进关系是:那些对人和环境有明确严重危害和不可接受风险,而且在产品生产工艺中有合适替代物的物质,则在相关产品中不得使用或有含量限制的使用。从而,该物质在市场上的销售量也将慢慢减少,生产也将停止。那么这就牵涉到了供应链上的材料商、成品组装、进口商和分销商。出口至欧盟市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法规中的这一规定将会受到政府当局的市场禁止,销售方将不得不召回商品。甚至被强制召回。截止至2018年1月22日,REACH法规附录XVII中列明了70类限制/禁止物质。很多的限制物质是已存的欧盟法规或各成员国的国内法规所限制的,有些法规早在十多年前就已发布执行了,GST量浩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专家告诫我们,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后在市场管控方面是基本没有漏洞的。
授权使用物质候选清单,又叫高关注度物质SVHC,则相对难理解。按照REACH法规正文第57条,这个清单集合了符合一些基本危险特性的物质,可以理解为对人和环境的危害性暂时没有限制/禁止物质那样明确。截止至2018年1月15日,REACH法规检测附录XIV中列明共181项物质。这些物质在供应链上仅需要通报相关信息。超过单台套的含量限制且同时超过年进口量限制才需要强制通报。并不直接影响产品销售。不过,可以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科学技术的发展,其中的一些物质的危害性被查明后将会进入到授权使用物质清单;同时随着时间推移,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会综合全欧洲的产品整体进口情况,在大数据的分析下进一步提高对这些产品的关注程度。通俗地说,当欧洲市场已经进步到普遍不存在限制/禁止物质的时候,为了继续维持贸易壁垒,高关注度物质SVHC使用的门槛也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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